我省举办大病保险政策培训会

06.12.2014  00:24

  为贯彻《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22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的要求,12月3-4日,省人力社保厅组织省市县三级医保行政和经办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在杭州举行全省大病保险政策培训会,围绕大病保险政策、用药谈判、招投标指引、市场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此次培训会围绕拓展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分担筹资机制、提升保障待遇、放宽药品目录,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慈善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等六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培训会还对我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及招投标指引工作进展情况作了介绍。

  会上,湖州、绍兴、舟山、丽水市还分别就大病保险委托谈判、大病保险市级统筹的主要做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