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入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04.01.2015  20:01


                                     我市入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赖可柯 吴培均)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委日前联合发文,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我市名列其中。


  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县、镇作为试点。试点的重点内容,是探索建立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成本分担包括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



  宁波作为全国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浙江四大都市区(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之一,入围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宁波市贸易局供稿 转载地址:宁波日报)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