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入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04.01.2015 20:01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我市入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赖可柯 吴培均)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委日前联合发文,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我市名列其中。
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县、镇作为试点。试点的重点内容,是探索建立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成本分担包括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
宁波作为全国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浙江四大都市区(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之一,入围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来源:( 浙江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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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2015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