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生态修复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记者近日从中国太平洋学会在京召开的专家评审会上获悉,我国海洋生态修复领域的创新性成果《蓝色海湾指数评估技术指南》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认为,《指南》科学反映了滨海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人居环境治理改善成效,对于客观评价全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及滨海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指导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蓝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效果评估。
《指南》由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洞头区海洋生态与藻类研究院)牵头组织,联合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项目组历时2年,着眼于我国蓝色海湾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的整体格局,构建了海湾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效果评估理论框架,对2010年至2015年度中央海域使用金支持的244个项目开展研究,总结和提炼出基于生态改善、进度跟踪、效益分析的指数体系和评价方法。
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李昌达介绍,“蓝湾指数体系”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海湾整治修复对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提升海岸、海域和海岛生态环境功能,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促进沿海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效应评价指数和对照标准体系。它包含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人和6项蓝湾指标,以及管理保障、约束指标2项特色指标。
作为试点,温州洞头先期实施了海湾修复和综合环境治理。按照这套体系评估,得出的结论是:“蓝湾指数”为85.2(满分100),显示海湾质量状况良好、稳定,保护和管理全面。而整个蓝湾工程评估结果为0.84(满分1),说明工程修复效果良好,修复对象状态稳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李昌达说,《指南》可以科学评估重大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成效,为海域内各级监管部门提出科学数据和合理建议,确保在接下来的海洋生态修复行动中取得实效,提高整治修复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同时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是我国海洋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之一,由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组织开展,旨在加快推进海湾综合整治和生态岛礁建设,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到2020年,蓝色海湾工程将重点治理污染严重的16个海湾,推进50个重点小海湾的整治修复,此举将大大提升我国海洋环境生态保护与建设能力。
2016年以来,国家支持沿海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温州洞头等为全国首批18个试点城市。2019年,温州洞头再次入围国家“蓝色海湾”项目。洞头区也由此成为全国唯一一个连续两次获得国家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奖励支持的区(县)。
据悉,中国太平洋学会下一步计划将《指南》作为团体标准对外发布。项目组将继续在全国示范、推广《指南》形成的评价标准和考量指标,力争成为行业标准,以提高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