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21.08.2018  22:02

 

【本站8月21日讯】近日,我厅下发《浙江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就全省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专项行动基础上,有效控制非法占用水域行为,全面整治非法采砂,落实和巩固河道保洁全覆盖,扎实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此次“清四乱”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各级河长、湖长牵头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治水办(河长办)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今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20日,为期一年。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强化考核督查,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查检查、暗访明察。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