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11.05.2018  11:02

 

【本站5月11日讯】4月15日,我省进入汛期。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暴雨、台风、洪水等极端天气和灾害,日前,我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将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要坚持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一要明确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突出在建水利工程、已建水利工程和水文监测、水利勘测设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二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位值班制度,加强预报预警和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有关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切实保障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要根据各地水利安全生产特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