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
浙水人〔2018〕46号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深化机构改革 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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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批准的《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45号)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强对厅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关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水利厅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马林云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徐国平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冯 强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向前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蒋如华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 锐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 炯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施俊跃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江海洋 厅党组成员、省水文局局长 裘江海 副巡视员 成 员:邬杨明 厅办公室主任 夏益杰 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范波芹 厅规划计划处处长 严齐斌 厅建设处(安全监督处)处长 陈永明 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处长 葛捍东 厅财务审计处负责人(主持工作) 宣伟丽 厅科技与标准化管理处处长 钱燮铭 厅水政处(省水政监察总队)处长 (总队长) 张日向 厅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董福平 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郦丹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俞勇强 省围垦局副局长 王春来 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赵法元 省水库管理总站主任 钱银芳 省农村水利局局长 周红卫 省河道管理总站钱塘江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省钱塘江管理局调研员(主持工作)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厅人事教育处,办公室主任由张日向兼任。 办公室设5个专题组,具体如下: 1.综合保障组 厅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办公用房调整、收发文衔接、印章管理、档案移交、安全保卫等改革中涉及的综合政务方面的工作,以及机构改革工作的服务保障。 组 长:邬杨明 副组长:蒋小卫 2.“三定”工作组 厅人事教育处牵头,主要负责与相关厅局的协调、“三定”草案的起草报批、机构编制划转、综合文稿的起草、厅内设机构职责细化及与厅属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等相关工作。 组 长:张日向 副组长:毛永强、范波芹、姜伟、王云南、夏益杰 3.人事工作组 厅人事教育处牵头,主要负责提出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调整安排建议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组 长:张日向 副组长:赵志华 4.财务资产组 厅财务审计处牵头,主要负责对机构改革涉及的财务资产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组 长:葛捍东 副组长:王淑芳 5.纪律监督组 驻厅纪检监察组牵头,主要负责对机构改革过程中执行有关规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组 长:张郦丹 副组长:汪胜中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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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