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龙游成立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04.12.2014 19:5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及时有效化解涉及学校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近日,龙游成立了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3-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龙游县退休教师协会推选产生。调解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并通过调解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当事人双方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分析纠纷发生的原因,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纠纷激化;调解纠纷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细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及时反映纠纷及调解工作情况,按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和有关统计报表;每季度召开调解工作例会,认真研究调解工作出现的新动向,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提供有关纠纷调解的咨询服务等。
其运行模式为建立岗位责任、纠纷登记、档案管理、纠纷排查、统计分析、工作例会、重大纠纷集体研究、回访督促等,做到“六统一”: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统一,实现依法组建、规范运作。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做到“五有”: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有固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协议及回访记录簿、有统计台帐。实行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于兼职调解员,可实行灵活的以案件数量定报酬的经费供给方式。可通过聘任等形式将本地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吸纳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建立调解员专家库。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对选配的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颁发首席人民调解员和调解员聘书,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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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4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