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再度提高 浙江油价“九连跌”降幅缩水
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今日零时起,浙江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天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12月13日起,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由每升1.12元和0.94元分别提高到1.40元和1.10元。受此影响,浙江省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
这是财政部15天内第二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上次成品油价格调整时间为11月29日,当时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受全球石油市场供应充裕、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225元和220元。但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1月29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4元,折合每吨汽、柴油价格分别提高225元和22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成品油价格维持不变,不作调整。
而此次,浙江油价虽然迎来“九连跌”,但由于消费税再次提高,使得油价降幅缩水,但每升价格最高下调0.36元,为年内单次最大降幅。
调整后,国Ⅳ标准的90号汽油每升价格从6.12元调低至6.00元、93号汽油每升价格从6.60元调低至6.46元、97号汽油每升价格从7.00元调低至6.85元;国Ⅲ标准的0号柴油每升价格从6.17元调低至5.83元、-10号柴油每升价格从6.54元调低至6.18元。
杭州、嘉兴、湖州等三个城市率先供应的国Ⅴ标准的89号汽油每升价格从6.25元调低至6.12元、92号汽油每升价格从6.73元调低至6.61元、95号汽油每升价格从7.14元调低至7.01元;国Ⅳ标准的0号柴油每升价格从6.49元调低至6.15元,-10号每升为6.88元调低至6.52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吴佳 记者 庄小琴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