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突出“四字诀”防控廉政风险
今年以来,慈溪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政建设当作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来抓,突出“事前预警、重点防控、风险审计、事后评价”,坚持落实“四字诀”方针,确保审计干部依法审计、廉洁从审。
一是突出“防”字。采用事前预警,打好预防针。在全体干部中通过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确保全体干部绷紧“廉政弦”。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责任制谈话,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围绕廉政和作风建设等开展专题谈话教育,增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是突出“控”字。采用事中控制,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审计质量控制,建立审计对争议问题、重要事项实行审计业务会议决策制度,压缩审计自由裁量权,坚持阳光审计,所有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的廉政双向承诺制度。局纪检组实时检查审计现场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审计回访制度,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确保审计行为的依法、公正和客观。
三是突出“审”字。采用重点审计,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质量和廉政风险控制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将审计监督的理念和方法应用到廉政风险防控中,用审计别人的方法,对自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质量和廉政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专业化审计,通过调查排摸、风险评估、原因分析、提出建议、公开公示、督促整改、跟踪监督等一系列活动,从源头上提高项目质量,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
四是突出“评”字。采用事后考核,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局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问责,促进责任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