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精诺机械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11.08.2015  21:52
      慈溪市精诺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议解散本公司,并成立清算组,对本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请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慈溪市精诺机械有限公司(2015年8月11日《市场导报》第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