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慈善法》下月实施 将规范网络募捐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即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慈善”将得到全面规范。
浙江在线杭州8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通讯员/余刚张珏编辑/胡芸)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即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慈善”将得到全面规范。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类慈善组织募集善款超过220亿元,发行福利彩票604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71亿元。目前,全省经常参加公益慈善服务的注册志愿者超过420万人。
当下,“互联网+”已成为浙江慈善活动的重要方式,形成了不少运行稳定的互联网慈善募捐平台,如阿里巴巴公益、蚂蚁金服公益,以及宁波市善园公益基金会的“善园网”等等,并朝着精细化、全民化、广覆盖式方向发展,已经成为开展公益慈善捐赠、普及公益慈善知识、宣传公益慈善理念的重要渠道。
即将实施的《慈善法》正式作出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同时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目前,民政部已经发布遴选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将确定首批十家左右慈善信息平台。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尚清介绍,浙江省将稳妥发展“互联网+慈善”,依托阳光慈善网,加强慈善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从而充分发挥“网上捐赠”操作简易、传播迅速、成本低廉等优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迅猛发展,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募捐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不断增多。相比传统募捐方式,互联网募捐具有传播快、受众面广、影响大、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是不少小型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的首先。慈善法出台前,我国对互联网募捐还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在互联网上发起募捐的既有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也有不少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以及其他“草根组织”,甚至还有个人。互联网上的信息是海量的,由于信息不对称,公众难以辨别真伪,导致大量虚假、失真甚至诈骗信息混杂其中。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在2015年7月做过一次网络募捐的抽样调查显示,36.6%被调查者对网络募捐的信任度一般,22.7%不太信任,5.2%不信任,只有3.9%选择非常信任;普遍认为网络募捐存在三大问题:网络捐款存在诈捐、骗捐的风险担忧,担心捐款平台的资质难以认定,善款中剩余款项的所有权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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