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意见》建立更加有效新机制 推进陆海统筹
11月2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强调,推进陆海统筹,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
该意见共分10个部分。其中,在第二部分中专门提出“推动陆海统筹发展”。并指出要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完善规划体系和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陆海统筹政策措施,推动建设一批海洋经济示范区。以规划为引领,促进陆海在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全方位协同发展。编制实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严格围填海管控,促进海岸地区陆海一体化生态保护和整治修复。创新海域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完善资源评估、流转和收储制度。推动海岸带管理立法,完善海洋经济标准体系和指标体系,健全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制度,提升海洋经济监测评估能力,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建立海洋经济调查体系。推进海上务实合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积极参与维护和完善国际和地区海洋秩序。
意见提出要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深化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合作。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推动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区域合作新机制。以“一带一路”建设助推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协同开放,以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主骨架加强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统筹国内国际、协调国内东中西和南北方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以北京、天津为中心引领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带动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以上海为中心引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创新绿色发展。
意见提出要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推动东部沿海等发达地区改革创新、新旧动能转换和区域一体化发展,鼓励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各类平台大胆创新,在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引导资源枯竭地区、产业衰退地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积极探索特色转型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