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

04.03.2015  19:03

  日前,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树立“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理念,以保生态、保水源、保民生为基点,着力改善四明山区域生态环境、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突破体制机制瓶颈、提升城乡融合水平,使四明山区域成为生态环境优美、发展特色明显、百姓生活幸福的革命老区、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地、绿色生态农业基地、长三角重要休闲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意见指出,四明山区域是浙东最大的“绿肺”,也是该市主要的相对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加快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委“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宁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

  按照规划目标,到2016年,四明山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补偿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可持续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初步形成生态系统稳定、产业布局合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区域发展格局。到2020年,区域生态系统更加稳定,人居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村庄布局优化定型,通景公路更加快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更为健全,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据了解,该市将启动四明山区域规划修编,确保规划内容合理性和目标可实现性,并重点实施区域生态治理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下山移民、深化景区建设,促进旅游升级、联动发展三次产业,促进绿色转型、完善区域基础设施,促进城乡一体等任务。

  为强化要素保障,该市设立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重点用于增加区域生态公益林补偿、下山移民补助、行政村生态保护和运行补偿等,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等投资建设。(宁波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