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春节期间实现“零火情,零火灾,零事故”圆满完成森林消防安保工作

01.03.2018  12:41

  春节期间,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和省林业厅的有力指导和绍兴市各有关部门的齐抓共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全市林业和森林消防部门抢前抓早,立足预防,强化扑救,确保安全。据统计,春节期间全市没有接到一起火情报告,实现“零火情、零火灾、零事故”,圆满地完成了森林消防工作,保障市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是高度 重视 ,贯彻 落实。 根据省森林消防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徐光明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严格管控,强化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确保安全”。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市森林消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重点部署了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严肃责任,落实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是督查部署,落实措施。强化督查督导。 春节前夕,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领导带队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以及森林消防重点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强化预控手段。 市林业局及时与市气象局开展气象会商,掌握了解春节期间的天气趋势,积极应对森林消防工作。 强化防控措施。 春节长假期间,要求全市护林防火队员全员到岗到位,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巡防责任,及时制止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有上坟祭祀习俗的乡镇,在坟墓集中区域设置临时管护点,增派党员干部进行巡查,倡导市民群众文明祭祀,及时制止擅自野外用火和在山林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等行为;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放弃休息,在重点森林消防单位一线执勤。 强化应急准备。 对全市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物资储备库的扑救装备、车辆、机具等装备进行全面的保养和检修。要求全市53支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全面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准备开展扑救行动;6支人工增雨联合作业队随时待命,等待有利条件和时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森林火灾发生隐患。据统计,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巡护人员8500余人次,出动森林消防工作人员近2500人次、车辆1100余车次,劝导并制止野外用火及违规携带火源行为近1.3万多人次,收缴祭祀用品等火源物2000余件。

   三是 ,提升意 识。 全市各级林业和森林消防部门牢固树立宣传先行的指导思想,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市民群众主动预防森林火灾的意识。市林业局会同市气象局,在春节期间每天通过有线电视发送森林消防宣传字幕和短信提示;市本级利用700多辆公交车电视播放森林消防宣传片;柯桥区设立临时森林消防宣传点;上虞区开展进村户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活动;诸暨市出动LED全屏流动宣传车;嵊州市宣讲火灾处罚典型案例;新昌县组织专门宣传队伍开展巡回宣传,大力宣传森林消防知识;市直重点单位汤浦水库不仅在每个进出口都安装了高音喇叭,不间断播放语音警示,还安排了志愿者,时刻提醒村民群众严禁擅自野外用火。据统计,春节前后全市共发送森林消防短信13.9万条,发放传单1.6万份,张贴标语1.3万余张,悬挂横幅彩旗1500条,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7次,送出鲜花2.2万朵,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是 班, 告。 全市各级森林消防部门强化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市森防指办合理安排值班备勤,不定时对市直重点单位和各地、各级春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春节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森林消防值班人员不在岗的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归口报告和每日“零报告”制度。扎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夺取春节期间森林消防攻坚战的胜利。(绍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