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按下“快进键”——2016年浙江正风反腐纪事
坚决打赢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推进管党治党进程中的关键性作用——今年初召开的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向全省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回顾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旋律昂扬:我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12件,处理党员干部1074人;相继开展3轮专项巡视,共发现违反“四个着力”方面问题317个;省纪委各派驻机构开展约谈函询1052人次……
这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在我省落地生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我省上下求索。梳理“严”字当头的2016年,五大看点激扬正气,收获民心。
推进制度建设
随着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制度建设步伐加快,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已成为我省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必赴的“考场”。
2016年,我省各级党委(党组)已连续3年全部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所有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部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此外,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在3个月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并同步开展督促指导,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制度建设有力地推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实践。各级党委和纪委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实践“第一种形态”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党委(党组)领导约谈有问题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成为我省一项新制度。
问题早发现,关口提前移。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六大纪律”,起底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方式”综合分析、准确研判、快速处置,确保问题线索“零积压”。限定线索处置时间为1个月,2016年以来,全省共收到问题线索21794件,均在1个月内妥善处置。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我省不断加强“一案双查”力度。2016年来,全省共有36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2016年5月,省纪委还对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两个“全覆盖”
实现省本级、各市县巡视全覆盖,三级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全覆盖,是2016年浙江反腐领域最值得骄傲的关键词。它,意味着织就一张更严密的监督网。
省委巡视组从7个增至10个后,2016年,我省继续加快巡视节奏,相继开展3轮专项巡视,目前已完成40家,正巡视26家,共发现违反“四个着力”方面问题317个,年底前将实现巡视全覆盖。
此外,“回头看”一词,首次出现在巡视工作中。2016年第三轮巡视中,省委巡视组同时对6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回头看”,以形成更有力震慑,提升监督效果。
省委还专门出台意见,明确在市、县(市、区)全面开展巡察,将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70个县(市、区)部署开展。
更早交出全覆盖成绩单的,是我省的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今年2月,我省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共设立派驻机构1831家,监督6407家单位。
派驻监督的任务、措施、要求逐步明晰:我省制定实施廉情报告制度,要求派驻纪检组长定期向省纪委班子口头汇报履职情况,重点汇报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线索,目前已进行4轮口头报告;共对全省1500余名省市派驻纪检干部、4000余名县派驻机构干部进行轮训。
据统计,2016年来,省纪委各派驻机构共出台相关配套措施119项,开展监督检查455次、巡察148次,发现驻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问题570个,提出意见建议926条;开展约谈函询1052人次;建立健全制度规定386项。
试点监察体制改革
先行先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16年末,浙江成了正风反腐领域的弄潮儿。
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从11月初开始,我省在短短1个月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
11月2日,省委成立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省委书记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和省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纪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编委办、省人大法工委、省公安厅等有关负责人任成员,并在省纪委设立办公室。
11月4日,省委抽调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人员,分别成立组织架构起草组和履职运行起草组,着手起草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12月5日,省委提出要聚焦试点方案所确定的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时间节点,抓好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和转隶等工作落实;明确职责定位,科学设置内设机构,进行人员划转、业务衔接,同时指导市县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各市、县(市、区)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按省委要求推进改革。
目前,涉及我省监察体制改革的系列具体工作基本就绪。
正风肃纪力度不减
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坚持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始终是浙江正风反腐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年来,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各级正风肃纪工作组便现身各大景区、饭店和政府办公楼内外,严查公款吃喝、收受节礼等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针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我省各地还将互联网思维引入纠“四风”:杭州使用公安“天眼”系统,管控公务用车;鄞州创新使用“大数据”平台,排摸违纪线索等。
为着力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我省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盯紧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今年,全省共发现农村基层各类问题16962个、立案1609件、党政纪处分1198人、移送司法机关188人。
越往后执纪越严,我省坚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不管级别高低,一律点名通报。2016年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12起,处理党员干部107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3人,共点名通报典型问题679起,公开曝光851起,省纪委还对34起典型问题进行集中通报。
“回头看”,不再是巡视工作的专用词。从11月开始,全省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将在年底前首先完成制度建设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建立换届纪律工作失职失责追究机制
2016年11月,松阳县查处1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樟溪乡力溪村党员周某某被取消乡党代表当选资格,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周某某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向全县进行通报。
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明确指出,“围绕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风清气正”,是2016年我省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除全面部署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外,省纪委主要领导还带队检查指导该项工作;省纪委机关安排专人参与换届考察,全程监督换届风气;与省委组织部联合组建4个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深入各市全程跟踪监督,通报已发现问题。
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反映各级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2189件信访举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共约谈、函询2040人。
警示在前、防范在前,我省建立换届纪律工作失职失责追究机制,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快查快结,查实通报。在查处温州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二村原村委会主任项有迪违规当选区人大代表问题中,温州市纪委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20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记者: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