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宇信日用品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24.07.2015  16:52
      德清宇信日用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15年7月24日《市场导报》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