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奖惩结合考核“标准地”

05.09.2018  09:52

一个总投资近亿元、年产电热中控玻璃75万平方米的生产项目,前不久被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拒之门外,因为该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和亩均税收没有达到“标准地”使用指标。

招引项目先看“干净指数”,亩产数值设定“红黑榜单”,近日,德清县工业“标准地”考核又多了“硬杠杠”。该县自去年8月率先在浙江省推出“标准地”以来,进一步深化改革,以亩产税收为导向出台了《德清县工业“标准地”奖惩办法(试行)》,对工业“标准地”项目设定奖惩标准并实施分类管理,实现奖优汰劣。

奖惩办法强化了事后监管。一方面,对“标准地”项目的开工、竣工和达产时间作了明确规定,相关部门按企业就相关指标的承诺值对项目开展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另一方面,实施以激励为主的分类奖惩机制,设立了“提前达产奖”“按期达产奖”,对提前达产并通过复核验收、按期达产并通过复核验收与未按期开工、竣工达产且延期、未按约定达到亩均税收的项目实施分类奖惩。

该办法还规定,对“标准地”实施信用监管。企业主体的承诺履约评价结果及数据将被共享,作为信用湖州、信用浙江和信用中国平台对企业信用评价的参考,企业落实承诺行为信息也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德清县发改委主任章洪春表示,要用好“亩产税收”这一经济杠杆,构建双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主多考虑竣工投产后亩均税收、环境能耗等,倒逼企业拿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 

截至8月15日,德清县今年共出让工业、商服、研发总部等各类“标准地”12宗,面积1228亩;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办事平均少跑12个窗口,环评编制从40天减为3天,能评编制从10天减为1天,仅环评、能评、水保3项制度性交易成本就合计减少95%。

来源:2018年9月4日《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