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深化林权改革助推乡村振兴

18.07.2018  17:58

  德清县作为全省九个林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县之一,近年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林业改革综合体建设成效初显。

  一是培育林业经营主体。鼓励林农以“保底+分红”的形式入股,与社会资本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推动林业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如香水岭林业专业合作社,由莫干山镇庙前村的17户农户共同出资80万元入股,发展褐松茸等林下经济,今年亩均产值达10500元。截至目前,全县已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34家、家庭林场60家,经营林地5.2万亩。

  二是优化绿色金融服务。通过与德清农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制定出台《德清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德清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公益林质押贷款业务,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扩大“三权”抵押范围。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山林面积11万亩,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2亿元、公益林质押贷款235万元。

  三是规范林权流转市场。制定出台《德清县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德清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成立林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部,开展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综合保险等服务,为林权流转建立起规范高效的“一站式”管理平台。目前全县共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73本,涉及林地面积1.8万亩。

  四是融合林业三产发展。依托优质的生态资源,将林业生产经营与林业文化、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相融合,带动“游、宿、养(生)”一体化产业链,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助推乡村振兴。如莫干山镇仙潭村通过林权改革带动以民宿为基础的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目前直接或间接从事森林旅游经营的林农达400余人,年均接待游客10万人次,林业三产销售收入达530万元。(德清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