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切实维护新居民子女受教育权

02.11.2016  01:10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居民(非本地户籍人口)子女在德清县的读书需求增加。德清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采用积分入学办法,规范新居民子女有序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时,优化教育惠民服务,让新居民子女享有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切实维护他们的公平受教育权利,提升新居民子女教育满意率。

一、制定事业计划,保障新居民子女有位读书

一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除加强公办学校建设外,该县还加强县内两所新居民子女学校建设,着力提高学校标准化、现代化水平。从学校硬件建设、教育装备配备、师资培训交流、校园文化建设等多方面,持续为新居民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是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每年年初,该县教育局根据县内各义务教育学校近3年招收新居民子女的情况,充分了解当年新居民子女起始年级就学需求,科学制定学年教育事业计划。该县现有常住户籍人口43万,新居民15.2万,新居民占总人口的26.1%。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5956人,其中新居民子女10012人,占比27.8%。

三是强化入学政策宣传。2015年起,该县对新居民正式实施积分制入学管理制度。在组织新居民申请积分入学之前,该县教育局、新居民事务局、各乡镇(街道)和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当地报纸、官方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张贴公告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强积分入学政策宣传,并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居民子女新生学位数,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附近公办学校就读。

二、完善制度体系,保障新居民子女有序读书

一是健全积分制度。根据该县新居民积分管理制度,新居民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基础分包括文化程度、社会保险、居住年限、住所情况等项目,附加分包括经营纳税、紧缺实用人才、科技创新、社会贡献等项目,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等情况的,按发生起数相应扣分。

二是规范积分管理。该县投入50万元研发了“德清县新居民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由积分入学、网上评分、统计查询等功能模块组成,建立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数据的导出输入链接。新居民有关信息录入后,系统自动生成新居民积分总分及排序,实现新居民积分管理网上申请、审核、评分和查询等功能“一站式”网络管理。

三是优化入学流程。每年8月初,该县教育局根据申请入学的新居民总积分排名,结合准入学校新居民子女学位计划,确定拟录取及调剂录取名单,提交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2016学年,该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共有1589名新居民学生申请入学,符合条件1500人,公办学校录取1470人,公办学校录取率达98%。

三、落实同城待遇,保障新居民子女有志读书

一是健全资助体系,让他们安心读书。该县全面建立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新居民子女均同等享受学生营养餐、国家助学金、校车优惠等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该县教育局建立贫困生、失依生、残疾生、留守生等“八生”的“班级——学校——全县”三级档案,每学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并组织教师、党员干部、爱心人士等与他们结对,实行一对一帮扶管理。另外,对特困生,每年按需要以发放现金或将资助金打入就餐卡等形式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按衣物600元/人、被褥450元/人的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御寒衣物、被褥,确保他们吃饱、穿暖,温暖过冬;对失依生,组织关工委、红十字会、教育局、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开展集中资助活动,每年约有150名学生接受1000元左右的集中资助。

二是注重心理健康,让他们快乐读书。新居民子女在流入地学校就读过程中,因家庭经济状况、原有学业状况等多方原因,与本地学生存在一定沟通障碍。该县学校创新教育载体,组织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德育导师等,强化对新居民学生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积极融入本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之中。有的学校在当地政府帮助下,建立亲情联系室,创造条件让新居民子女与监护人适时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进行交流;有的学校组织新居民学生参加他们乐于参与的舞龙等民俗活动,在活动中加强与老师、其他学生交流,逐渐建立心理自信,从而投入到快乐的学习之中。

三是畅通发展路径,让他们有志读书。该县允许取得初中学校学籍并有连续就读经历、监护人在该县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新居民子女参加同等条件的全市统一的中考,高中段学校录取标准与本地户籍学生相同。在该县有高中阶段连续就读经历和学籍的新居民子女,符合全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均可在该县报名参加高考,考试与录取办法与浙江省籍考生相同。同时,新居民子女在该县学校接受生涯发展规划指导、推荐就业等方面,均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帮助高中段新居民学生理性选择自己未来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