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播报

31.10.2014  11:41
温州法院全面实现卷宗封皮统一打印

  2013年6月起,温州两级法院逐步开展案卷宗封皮打印工作,通过逐步推广试点、自主研发软件、优化打印硬件、规范整理档案流程等多项举措,截至今年9月底,已全面实现诉讼卷宗封皮统一打印,共计完成封皮打印11万余册。

  平阳:“合适成年人”帮扶失足少年

  平阳法院系全省首家率先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出庭制度的法院。2014年以来,该院已为15起案件的18名未成年被告人指派未保组织代表出庭,弥补失足少年家人无法出庭的缺失。经过未保组织代表出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没有出现一例再犯现象。

  文成:广场大屏幕曝光“老赖

  日前,文成法院为督促“老赖”履行义务,在文成电信广场利用大屏幕进行曝光。每天傍晚,在广场人流量最大时,大屏幕滚动播放“老赖”信息,对“老赖”的照片和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曝光,效果显著。一些被曝光的“老赖”在知道自己上榜后,主动来法院缴纳被执行款项。

  苍南:司法建议助推“五水共治

  苍南法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时,发现涉案企业厂房里贮存着5000吨酸洗污泥,未得到有效保管。为防止含毒有害物质的酸洗污泥进入环境,对水体、土壤造成严重污染,该院向县环保局发出司法建议,要求立即依法对该批酸洗污泥履行代为处置职责。该建议得到了积极回应,环保局已牵头对这批酸洗污泥进行依法处置。

  龙湾:积极帮教未成年犯

  近年来,龙湾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严格规范、慎重对待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并建立《未成年缓刑犯帮教档案》,实行一人一档,重视判后跟踪帮教。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建设,自2008年4月设立首个“异地籍未成年犯帮教基地”后,目前已成立4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

  乐清:要求过问案件“全程留痕

  乐清法院出台《过问案件登记实施细则》,明确办案人员应抵制打招呼说情、贿赂引介、干预办案等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明确过问案件登记范围,规范职务介入留痕制度,细化登记流程和管理。法院工作人员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要严肃追究责任。

  瓯海:运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为避免涉企纠纷案件因涉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等相关信息变更,影响案件审理效率,瓯海法院运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立案、审理、裁判全程跟踪查询,及时确定涉诉企业登记信息,提高办案效率。

  永嘉:推行法庭辖区联络员制度效果好

  近日,永嘉法院在辖区推行法庭辖区联络员制度,聘任了八个社区的八位联络员。联络员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收取起诉资料、协助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法庭调解等工作的开展,协助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温州中院:出台政策支持企业破产重整

  日前,温州中院会同市地税局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改制重组破产重整税收优惠操作指南》,通过明确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清算、以物抵债的税收优惠,为破产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

  温州中院:调整网拍房产评估收费方式

  为切实提高网拍成功率和执行工作效率,倒逼房地产评估机构更加客观、准确地开展评估工作,温州中院日前出台《关于调整委托房地产评估收费的通知》,通过建立多退少补的预收费制度、规定三次流拍可退回80%评估费的退费条件与标准等规定,助力司法网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平阳:加大环保非诉案件执行力度

  平阳法院利用2012年底在该县环保局设立的环境保护执行站开展集中执行工作,通过充分运用执行征信系统,与行政执法、镇乡街道等部门紧密配合,构建多元化执行机制。今年以来共执结环保非诉案件74件,关停机械铸造厂、生皮加工厂等污染企业57家,平均执行天数为27.78天,有效执结率为87.83%。

  洞头:成功调解助企渡难关

  浙江三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系洞头县的渔业龙头企业,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无法按时归还部分金融债务而涉诉。通过前期走访调查,洞头法院发现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在扣除贷款、担保债权之外仍有盈余,遂与银行多次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偿还协议,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洞头:力促政府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委

  在洞头法院的积极建议和推动下,近日,洞头县政府成立县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该协调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收集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群体性行政争议案件,指导行政机关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鹿城:纠纷诉前处理化解不良贷款

  鹿城法院加大司法帮扶力度,引入银行业协会、实体经济行业协会建立银企纠纷诉前协调化解机制,在立案阶段积极联系借款企业,了解还款意愿和实际困难,动员有还款意愿的企业联系同案的其他被告,促使各方当事人能够“面对面”进行协商。2013年至今,在诉前阶段化解涉企金融纠纷222件,化解银行不良贷款11.44亿元。

  鹿城:大力推进破产纠纷化解

  鹿城法院坚持有保有破原则,切实推动企业转型发展。2013年至今,该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61件,办结37件;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审结破产案件31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78.9天,快速推动31家企业规范退出市场,有效盘活闲置资源。

  乐清:开展“集中腾空月”活动

  针对执行房产、厂房拍卖后腾空难问题,乐清法院决定开展“集中腾空月”活动,一方面通过采取协调、罚款、拘留,必要时要求供电、供水部门停电、停水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行腾退,另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历执行,对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中现场强制腾空,确保当事人利益及时实现。

  瑞安:建立海外调解员制度

  瑞安法院根据本地海外侨情实况,率先在意大利中部城市博洛尼亚开展海外调解试点工作,聘请旅意华侨华人联谊会会长朱增光先生等三人作为该院的特邀调解员,协助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接受法院委托,对双方均在国外的部分民事案件进行现场调解;为海外华侨提供司法服务等。

  瑞安:启用网银退费模式

  为给当事人提供便利,瑞安法院从今年7月份起,启动网银退费模式,进一步优化结算流程,凡5万元以下诉讼费、案款等均采用网银方式退费,至今已退费196笔共计2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