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征兵办依法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

20.03.2015  14:02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法向市档案馆移交了形成于1990年之前的文书、音像档案。这是市档案馆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制发《移交档案通知书》以来第一家完成移交任务的单位。

市征兵办是根据《市档案馆收集范围细则》新列入市档案馆收集范围的单位。为依法接收档案,市档案馆有关部门人员多次登门联系,开展相关法制宣传和业务讲解,打消了移交单位的顾虑。市征兵办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档案移交工作,在收到《移交档案通知书》后,对档案移交作出明确指示,该办档案部门在较短时间里完成了档案的鉴定、整理工作,按时办理了档案移交进馆手续。

本次移交的档案全面详实地反映了本市征兵工作情况,其中有关招收飞行学员、选调滑翔学员的档案十分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