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她”风采 发挥“她”力量
——积极推进女性在农村基层民主中作用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基层民主,不断加强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并鼓励支持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实践,近年来,女性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半边天作用日益凸显。在新常态下,如何推进女性在农村基层民主中作用,是新时期值得探讨的一个课题。
一、基本情况:
全区下辖18个乡镇(街道),376个村民委员会,49个社区居委会,共有常住人口38.1419万人,其中女性18.9064万人,占比49.6%,女性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一半左右。近年来,婺城区基层妇女参政议政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了增量:一是基层一线妇女参政议政人数增加。2013年女性进村委会比例24.14% ,比上届提高2.1 %。女性担任村民代表的比例34.99%,比上届提高7.23 %。2014年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为 36.61%。二是基层妇女干部参政能力增强。在工作实践中,许多妇女干部认真工作,得到群众广泛的认可,被推选到更重要的岗位发挥作用。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2.41%,比上届提高1.65 %。截至2015年12月底,160名乡镇领导班子中,有女领导干部24名,比例达到15%。乡镇正职4名,比例达到14.2%。三是妇女参政议政覆盖面扩大。婺城区女性人大代表36人,占第八届人大代表总人数的12.8%;女性政协委员78人,占第三届政协委员总人数的28.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聚婺城区各级、各个界别的优秀妇女代表,她们通过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建规的讨论,从各个层面维护妇女的利益。
二、存在问题
(一)妇女对基层民主建设的参与程度普遍较低。由于长期以来受“男强女弱”思想的影响,妇女自身社会性别观念浓厚,家庭和孩子被认为是最适合妇女的领域。实际中往往将培训学习的机会留给男性,使女性失去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并且妇女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安于现状,甘于把自己的追求淹没在孩子和家庭中,对参政参选持无所谓的态度;在思想上往往有依赖性、狭窄性,这些都是影响妇女参与基层管理的不利因素。
(二)社会对女性认可度偏低。传统的性别观念根深蒂固,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角色定位已成为一种传统文化积淀,潜伏于民众的思想深处,总认为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做事情优柔寡断,这些都深刻影响着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的热情和态度, 严重地影响着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妇女的当选率远远低于男性。再加上二胎政策的实施将会给女性就业及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和影响。
(三)主要岗位女性占比少,女性在经济职能部门任职更少。传统的两性分工使男性长期占据了社会舞台,造成男性支持率高,竞争占优势,致使妇女进村两委任主职干部的人数少,比例低。而少数进入两委的妇女大都处于配角位置,且从事的职位较轻微,大多以分管计生、妇女工作为主,较少涉及经济、党务等其它重点领域。工作中较为被动,少有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发挥。
三、对策及建议
(一)各级党委继续加大培养力度,重视“她”力量。
自古以来,女性在和谐社会发展中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女性不仅在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还在繁衍后代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女性作为社会成员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成长、成材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栽培。建议:一是把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进村“两委”的比例纳入完善村级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农村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通过调研座谈、专项工作督查等活动,促进基层妇女参政议政。二是按照“党建带妇建”的要求,力争把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之中,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基层力量和活动阵地建设经费投入,设立乡镇以下妇女组织相关固定工作经费。三是推动出台一批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政策,推动完善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基础的法律政策评估机制等。
(二)妇联加大挖掘宣传杰出女性,传播“她”声音。
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千方百计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有利条件。一是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发现挖掘身边的“最美家庭”和感人故事,展示“最美”的风采,传递“最美”的能量,挖掘“最美”的女性,使更多的家庭见贤思齐、崇善尚德,相互学习、彼此借鉴。二是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妇代会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选拔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做好示范、带动、组织和引领作用。三是积极协助组织部门扩大选人视野,拓展选人渠道,注重女性人才培养。配置合理的基层妇女参政议政人才梯队,注重调动基层一线妇女人才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做到在工作中“边培养,边压担子”,把现有的热心妇女培养成基层的妇女骨干,把优秀的妇女骨干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的基层妇女干部推荐到领导岗位。四是着力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建议把男女平等价值观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干部培训规划。推进男女平等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促进男女平等价值观在青少年学生中落地生根。
(三)广大妇女要增强“四自”精神,彰显“她”风采。
新时期弘扬“四自”精神是塑造新时期新女性形象的需要、是女性自身发展的需要、应对时代挑战的需要、健全女性角色的需要。长期以来,女性干部以善解人意的亲和力、长期积累的群众信任感,在家庭矛盾、邻里冲突、利益纠纷以及心理焦虑等调处方面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实践证明,妇女的参政,会促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密切、更和谐。近年来,全区广大妇女在“五水共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交通治堵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快金华赶超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彰显了女性风彩。作为新时期的女性要从加强学习、人格独立、准确定位、角色互换、自我保护等方面,切实做“四自”精神的弘扬者、倡导者、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