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当好“三员”创优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走出去”

28.03.2018  12:41


一是优环境,当好“引导员”。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海外投资,对“走出去”企业给予资金补助。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境外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开展资源开采,按资源回运费用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150万元。2017年,全市民企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项目7个,分布在以色列、孟加拉、新加坡等6个国家。

二是搭平台,当好“推介员”。建立海外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最新对外投资政策法规,收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经济情况、投资政策和招商信息,主动向实力企业进行推介。

三是促落地,当好“服务员”。瞄准国际产业优质资源和行业隐形冠军,对重点企业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推动企业在国际上获取技术、品牌、人才等高端要素,支持企业“走出去”并购重组。2017年,台州海外并购项目10个,金额达4.2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