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
浙水建〔2015〕26号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2015年11月13日晚22点50分左右,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里东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防范水利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引以为戒,高度重视 当前,我省水利建设正处于冬春修施工高峰期,大多数工程涉水靠山。由于前期我省持续降雨,山体土壤含水量已处于饱和状态,再遇大风大雨天气,高边坡、挡土墙、深基坑、围堰、隧洞等坍塌的危险增大,高大模板、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等发生倒塌的可能性增大。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段时间,我省仍将以降雨天气为主,各地、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开展检查,排除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非治违”等工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一是要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存在疑似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山体或者危险的隧道、桥梁、涵洞、建筑物下(旁)的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库房、临时办公场所、住所等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处于安全距离内的设施和人员,必须采取强硬措施立即撤离,防止造成重大财产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是要以防范隧洞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为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事故防范工作,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三是对存在深基坑开挖的水利建设工程,要检查是否制定和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检查雨水浸泡后的挖孔桩、基坑边坡的施工安全,并积极做好排水及加固处理。对深基坑周边的施工人员宿舍、库房、临时办公场所、居民住所等设施不能确保安全的,应无条件撤离,不得有任何的轻视和松懈。 四是要监督检查施工企业的施工电梯、塔吊、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牢固可靠,对于存在松动、失稳、倾斜等危险行为的,要立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 三、完善措施,加强巡查 要对水利建设项目中涉及重点滑坡地段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调整相应的监测和应急预案。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切实可靠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果断处理。要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周边山体滑坡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加强巡查,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报告,组织施工人员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坚决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引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沟通,建立机制 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大风大雨期间确保领导到岗带班,保持通信畅通,应对可能发生的一切险情,及时上报信息,同时还要做好雨后抢险救援准备。
浙江省水利厅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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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安委办,省安监局,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