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机制促沟通 约见法官不再难

28.07.2016  16:11

  为有效解决当事人约见法官难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提升法院公信力,日前,台州中院出台《关于强化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机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的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约见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窗口、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三大渠道提出约见法官的申请。对于在办案件,规定法官原则上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坚持要见法官且不予接待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由承办人向庭长报备后予以接待;对于判后答疑案件,由承办人、庭长或分管院长接待并做好备忘录,交信访室存档。

  此外,规定对接待流程作出了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到约见法官的申请后,依托移动客户端,将相关信息推送至法官个人手机,法官能即时接待的,应即时接待,不能即时接待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确定接待时间,并通知当事人。对于在办案件和判后答疑案件,当事人约见法官皆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