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强化教育督导 助推教育现代化

08.02.2017  10:09

一是配强督导队伍。丽水市教育局专门安排2名副处级督导员和1名市政府教育督导专干,按照任务不完成,责任不脱钩的要求,与3个计划年内创建教育基本现代化的县(市)结对,指导创建工作。

二是强化督导诊断。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分别给县(市)政府印发督导建议函,并限期做好督导整改建议的落实。

三是借力督政督学。丽水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全部兼任“特邀督学”,划定督学责任县(市、区)和联系学校,定时开展督政督学,确保教育政策落地、责任落实,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四是发布督导公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评估要求,将重点、难点、短板指标列入督导公报,抄送各县(市、区)四大班子,同时编写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手册,明确列出各县(市、区)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定期下发各县(市、区),鞭策和助推各地创建教育现代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