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安监局四个强化推进下一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6.10.2015  12:08

 

一、强化部门协作,理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一是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督促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安监、卫计、人力社保、民政、总工会、发改、经信等部门工作职责,定期进行信息通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监管重大问题;三是逐步启动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争取发改、经信等部门工作支持,在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的建设项目(均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用人单位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先行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审核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向相关部门通报。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员工职业卫生意识。一是以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为平台,抓好用人单位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二是在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专项整治中,针对涉及的用人单位,邀请职业卫生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宣贯职业卫生知识,明确整治工作要求;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宣传周”等活动,会同卫计、人力社保等部门开展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一是着力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危害申报、警示告知、健康监护、检测评价、培训教育、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器材等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二是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正常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防治评估工作;三是对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列入年度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用人单位组织监督检查。发现的职业卫生隐患实施闭环管理,全程跟踪直至整改完成。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强化基础建设,构筑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一是推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核转报,引导我市资质证书有效期满的服务机构,加大有关检测仪器设备投入和人员技术力量建设,进行延续换证,以满足我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的需要。二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化力量参与管理的方式。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执法检查、职业危害事故查处等监管工作中,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参与职业卫生监管专业技术服务,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水平。三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配强职业卫生监管装备。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业务培训,确保每个基层安监所至少有1人接受职业卫生监管系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