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三个强化”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05.04.2019  08:24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清明期间,缙云县林业局全力以赴,以“三个强化”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抓住重点时段。每天利用新闻联播后的黄金时间,向全社会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在清明等禁火期开展密集宣传,利用电视台、报纸、广播、宣传车、公交车、发送短信等有效载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及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特别是在清明节联合相关部门向全社会发出文明祭祖倡议书,倡导广大群众践行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活动,杜绝带火种上山。二是抓住重点人员,对农村从事农事活动、清明祭祖人员采用人对人、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森林防火八项注意”等资料、送百场电影到村等形式进行定向宣传。三是抓住重点部位。在进山路口、墓区等地插挂森林防火标语宣传彩旗,在风景区、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块建立宣传牌。在发生过森林火灾的山林设置警示牌,给过往行人明显的提醒警示,通过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强化火源管控,及时消除隐患。一是巡查到位。加强对护林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护林员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加强对野外用火巡查与日常管理。特别是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将安排专门的巡查队伍,进行全天候的巡查,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在第一时间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二是制止到位。将适时组织开展“清火”行动,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禁止燃放孔明灯、禁放烟花爆竹行动。在重要时段、重要地点,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林业系统实行全员上岗,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到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的山头地块,开展制止野外用火行动。同时动员乡镇街道干部、村民、志愿者在主要进山路口、坟墓集中区域、林田交界处等地段开展看守,制止香纸鞭炮、蜡烛等可燃物带进山。三是预警扑救到位。认真做好森林火灾远程监控设施的维护,及时向相关部门传递监控信息。一旦监测到火情将在第一时间报送到相关部门与所在地,积极参与、协助相关单位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工作,确保有火不成灾。

  三、强化执法刚性,严厉追究责任。一是达到从严从快目标。森林公安将第一时间到达森林火灾现场,集中精力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查明火灾原因和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处罚肇事人。二是达到警示教育目标。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森林火灾案情与处罚结果,开展案例教育,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三是达到查漏补缺目标。对每起森林火灾将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深入细致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完善预防机制,建立严密的“森林防火墙”。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抓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护林员14050人次,督查组75个督查人员486人次,乡镇干部、护林员、森林消防队员、老人协会、志愿者等32000余人次,劝阻和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139余起,收缴拦截了一大批打火机、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排查各类森林火灾隐患167余起,清除林缘可燃物409个,减少了火灾发生几率。

(缙云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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