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司法局“三个强化”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工作

28.09.2015  11:38

              中秋、国庆将至,区司法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区矫正形势的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外出请假制度把关工作。首先,严把请假关。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表现、思想动态、请假事由、外出目的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对日常表现良好、确需请假外出的,同意其办理请假手续;对经常出现无故关机、停机、越界、短期外出不汇报以及有重新犯罪风险的人员不允许请假外出。其次,规范请假手续。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在办理请假手续时,需提交书面申请,要有担保人写好担保责任书进行担保,并核对好外出联系人的信息,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在请假手续办理过程中,仔细核实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的真实性,坚决杜绝社区服刑人员为逃避监管而请假。最后,加强信息化核查。落实准假主体管控负责制,每日由准假主体对所有外出请假人员进行手机定位实时抽查,统一截图建档保存,并定期开展活动轨迹查询,详细比对预留请假行程,出现明显偏差即刻联系本人电话核查确认,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二是强化集中法制教育和训诫工作。利用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报到的机会对其进行集中教育,同时发放《给社区服刑人员的公开信》、《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等有关资料。对平时表现不好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使其在思想上正视自己在目前的特殊身份,反思自己此前犯下的错误,认罪悔罪吸取教训,珍惜在社区接受矫正的机会,自觉遵守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参加学习和公益劳动等各项制度,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积极改造的决心。

  三是强化重点服刑人员管控工作。一方面,司法所针对每一名重点监管人员的自身情况制定监管计划,组建由所属村(居)委会以及矫正对象近亲属组成的矫正监管小组,充分发挥基层优势,群防群控,建立完整的防控网络,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态,防止重新犯罪。另一方面,安排人员积极走访重点监控人员,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逐一进行谈话教育,以消除其抵触情绪,使其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从源头上遏制不稳定因素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