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发表题为《强化依法治安 保障安全生产》署名文章

12.06.2015  11:32

     

 

  为深入开展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6月3日,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在《台州日报》发表了题为《强化依法治安 保障安全生产》的署名文章,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积极投身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中,着力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一都三城”作出应有贡献!

      文章指出,全市上下要始终坚持把法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石,围绕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宣传,加强安全法治,合力打造“平安台州”。文章从三方面进行强调:

一是强化依法治安,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思想决定行动。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首要任务是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放到重要位置,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切实增强依法抓安监的自觉性、坚定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安观念,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各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观念,做到行必依法。全市上下要知法学法守法,使法治成为我们基本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强化依法治安,必须全面构建责任体系。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灵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已经纳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我们要以最坚决的态度予以落实。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做到市、县、镇、村四级“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企业要落实好“五个全覆盖”,做到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人员。

  三是强化依法治安,必须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关键系于执法必严。刚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加大了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2至5倍,且大多数处罚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增了停止供电等行政强制措施。这些都为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严格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充分运用好这一法律武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凭好恶执法、不凭关系执法、不凭人情执法,一样标准、同样对待,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动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