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管处州分局依法强制拆除建局以来首个无主违法建筑

28.10.2014  10:44
 

近日,丽水市城管执法处州分局组织人员对寿尔福路原“国美电器”店面门厅等部分无主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该案是我局成立以来,第一个无主违法建筑案件。该局自受理该案以来,认真、严谨、细致地展开调查取证,妥善做好每个步骤。

一、调查取证认真细致。自接到举报后,紫金中队立即着手调查取证,一边现场勘察取证,一边向周边商家了解情况,并通知涉嫌人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在调查无果的情况下,从商场开发商、管理方、商场业主入手,逐个调查询问排查,但由于违法建筑现场大门紧锁,四周无法进入内部勘察,整个违法建筑的面积等无法确认。执法人员转而到建设、国土、档案管等部门调查取证,结合现场实际,测算出违法建筑物的大致违建面积。

二、法律程序面面俱到。一是严格执行无主程序,经局领导及法规科研究同意,中队立即着手有关法律程序,在案发现场及“丽水日报”刊登“无主公告”,30天公告期满后,召开强制执行会议。在拟定拆除内容、拆除时间、拆除方案后,在现场公布“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公告”。二是邀请第三方参与内部情况调查,联合社区干部通过商场后门进入现场,对现场重新勘察,确定内部物品,并对现场进行摄像取证。三是约谈记录严谨细致。多次召开无主违法建筑周边业主、商场管理方约谈会,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及拆除有关责任事宜,并对每次约谈内容进行了详细记录。

三、强制执行科学严谨。一是制定合理有效的拆除方案,各方面工作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二是,拆除前联系公证处公证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公证。三是拆除后的废料处理,按照业主申请、商场承租方及管理方同意,并出具有关书面协议的规范程序进行认领,杜绝任何差错。

 

莲都区法制办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