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省行政中心1#(大院总配)、2#(弥陀山)变电所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10.03.2015  16:34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省行政中心1#(大院总配)、2#(弥陀山)变电所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机事函〔2014〕114号)及附件悉。省行政中心大院现有供配电设备、管路、电缆电线老化,存在安全及火灾等隐患,用电容量已不能满足省行政中心满负荷运行。为解决省行政中心大院高峰用电问题,增容改造是必要的。经研究,同意对省行政中心大院内1#(大院总配)、2#(弥陀山)配电房进行前期增容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拆除原有1#(大院总配)变电所两台800KVA配电设备、两台1250KVA配电设备及其配套低压配电柜,新上四台2000KVA配电设备及其配套低压开关柜;二是拆除原有2#(弥陀山)变电所两台1000KVA配电设备及其配套低压配电柜,新上两台2000KVA配电设备及其配套低压开关柜;三是设备更换过程中对原有1#、2#配电房室内布局进行合理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1674.38万元,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安排解决。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