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担保制度化解房产拍卖难题

09.06.2015  10:52
【浙江湖州南浔区法院】   被执行房产已依法启动拍卖程序,而短时间内难觅住处的住户不愿意配合腾空房子,让不少眼巴巴等着房子变现的债权人心焦。为此,今年以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在房产拍卖中实行了担保制度。

  南浔法院的做法是,暂住人(被执行人或承租人)根据被拍卖房屋的评估价,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可以在房屋拍卖成交前继续居住,但房屋一旦拍卖成交必须无条件腾空,否则保证金将会被部分或全部扣除。这也有助于消除购房者后顾之忧。今年3月以来,该院已成功网拍房产10余宗,未出现无故滞留、影响房屋拍卖交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