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化解纠纷

12.03.2015  12:10
      日前,温州鹿城法院执行局法官赴福建省寿宁县执行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共查扣不锈钢制品2200余吨,所计价款3000余万元。
  福建某公司是当地一家生产不锈钢的企业。因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这起案件的抵押物为10000吨不锈钢制品,且厂房位于福建省寿宁县南阳镇工业园区内,执行难度非常大。
  为妥善处理该案,鹿城法院执行局首先对抵押物进行查封,并对抵押物进行分类处理上网拍卖。通过司法拍卖竞拍成功后,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和案件经办人多次到福建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工厂周边地形、工厂结构,对弃用的工厂做好通电工作,准备运输吊车和由质监局检验的测量称重工具,并多次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而后,该院执行局、法警队一行共计18人,前往福建当地对抵押物进行查扣,在当地政府及被执行人的配合下,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