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成功调解微信消费纠纷
09.02.2015 19:28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月15日,宋女士购买了杨某代理的某品牌旗下的洗面奶5个、面膜30盒、美颜水4瓶、BB霜5盒。1月19日,她收到货一看只有30盒面膜,与杨某联系,对方却再也不接电话了。
接到消委会转办的投诉后,开江县工商局十分重视。执法人员根据宋女士提供的信息,几经周折,在新宁镇江都花园小区内的一家理发店找到了杨某。据店主称,杨某在该店打工,平时通过微信销售护肤品,销售护肤品是其个人行为,与理发店无关。执法人员对杨某进行了说服教育,责令其限期发货,并要求杨某当场拨打宋女士电话,告知预计发货时间。1月底,宋女士收到了全部护肤品,打来电话对开江县工商局和消委会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感谢。
开江县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社交平台购物时,一定要让经营者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并索取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能有效维权。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9.02.2015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