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浔法院持续开展环保非诉行政案件专项执行

10.10.2015  12:51

  中新浙江网10月10日电(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姚梦珒)近日,浙江南浔法院持续开展环保非诉行政案件专项执行,公告辖区内未自觉履行执行通知书规定的多家企业,敦促其履行相关义务。

  今年8月以来,根据执行案件管辖范围调整,南浔法院开始执行南浔辖区内历年来尚未执行完毕的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经过前期细致排摸,南浔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送达执行通知书。较多企业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能自觉履行义务,但湖州某炭业公司、某防水建材公司、某纺织品公司等多家企业仍未停止生产,在当地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当事人长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行我素继续生产,废水废气得不到治理,既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行为。”南浔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因此,南浔法院根据护航“两美建设”环保非诉行政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方案,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为引领,围绕“五水共治”和“大气污染整治”,集中力量,持续开展专项执行。

  当天下午,几辆法院警车首先开到了湖州某炭业公司厂区,在分管副院长的带领下,执行法官查看了厂区生产情况,只见该公司厂房破旧,设备简陋,10台锅炉中有5台生产明显不符合环保要求,但却仍在进行生产。

  得知该企业负责人不在当地后,执行法官依法拍照取证,在大门等显眼位置张贴公告,并电话联系该企业负责人向他说明情况,并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该企业负责人随即表示愿意履行,该企业的5台违规锅炉也开始逐步冷却关停。

  随后,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赶往另外两家企业进行实地执行,其中某纺织品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公司已经开始停产整顿,正在改进环保设备,开展环境影响评估,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规范生产。”另一家防水建材公司也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场停产。

  对于该些案件,南浔法院将继续跟踪,确保停止生产执行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