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关于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有关文件要求,南湖区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召开会议,专题部署。6月23日,组织各镇(街道)安监站负责人,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推进会,下发《南湖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确保12月底前关闭到位。7月14日,召开专项治理联席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安监局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督促各部门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是深入排查,掌握底数。根据专项治理要求,组织各镇(街道)安监站人员和专家,重点排查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截至目前,263家零售点中属于“两关闭”范畴的共216家,占82.1%。
三是做好宣传,确保平稳。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大部分零售点都不符合规范要求,列入“两关闭”范畴,存在不稳定因素,可能会引发经营户的不满情绪。为此,南湖区及时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文件重要内容印制成宣传资料发给每一个经营户,并认真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把有关政策要求宣传到位,确保顺利平稳关闭。
四是现场核查,限期整改。目前,南湖区正组织安监站人员和专家,对镇、街道上报符合要求的零售点的安全条件逐家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零售点,要求业主于10月31日前整改完成。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零售点的安全经营条件,实行“六统一”制度:即做到经营许可条件统一、门牌标识设置统一、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应急救援措施统一、产品订购配送统一、流向登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