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全面部署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近日,绍兴
市全面部署开展清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明确了开展全面清查、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中介服务清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建立“中介超市”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中介服务资源共享、进一步培大强育、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自律共11方面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主要是:
一是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由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主管)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必须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二是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市场份额少或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实行政府指导价,限定浮动幅度,同时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
三是放开中介服务市场。除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安全等重要领域外,按照“进入不限量、资质有要求”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清理取消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的中介市场保护政策,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设置的准入门槛。大力引进该市重点发展中介服务业急需的高级人才,对高端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享受同其他人才同等待遇。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中介超市”长效机制,并逐步向网上“中介超市”发展;推进中介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实行“三测合一”,把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分头组织实施的地籍测量、规划测量和房产测绘整合成一次委托、分阶段测绘,凡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都可从事相关业务;建立中介服务业培育库,将高级人才多、服务水平高、自律性强、业务发展快、扩张潜力大的中介机构列入培育库;对各类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诚信记录纳入“信用绍兴”网络平台,定期公布失信中介机构和中介机构“黑名单”。
另外,还提出了加强事后监管、社会监督及结果运用的相关措施。(绍兴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