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开展水利“大干快上、提速创优”大讨论活动

04.08.2016  22:04

 

【本站8月4日讯】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防汛抗灾和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我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重大水利项目提速三年行动计划表(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水利“大干快上、提速创优”大讨论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以“大干快上、提速创优”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

通知》指出,水利建设“大干快上、提速创优”,是贯彻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打好“五水共治”水利建设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补上水利“短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保障的需要,是浙江水利系统有新的作为、继续走在前列的具体抓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以“大干快上、提速创优”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抓紧组织实施提速计划。

通知》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水利“大干快上、提速创优”的认识。 全省水利系统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认识水利建设“大干快上、提速创优”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机遇意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组织动员水利系统力量,凝心聚力,努力形成“大干快上、提速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查补短板,突出重点,抓紧研究并实施水利建设提速三年行动计划。 各地、厅属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中,要专门组织研究《浙江省重大水利项目提速三年行动计划表(征求意见稿)》,本着项目可增加、速度可提前的原则,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按照省领导“研究一批对浙江发展至关重要、从根本上改变一个地区水利面貌的重大工程”的指示精神,提出一些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水利项目。同时,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水利突出“短板”,抓紧研究制定各市、县(市、区)水利建设提速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措施。厅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主动对接地方水利部门,广泛听取意见需求,制定“重大水利项目提速三年行动计划”的服务保障方案。 三是要落实措施,确保“大干快上、提速创优”扎实开展。 各地要围绕“怎样大干、怎样快上、怎样提速、怎样创优、怎样保障”等问题,一一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建提速项目要重新倒排计划和节点,抢工期、抓进度。同时,要坚持“提速更创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 各级水利干部和技术专家要继续发扬大禹治水精神,坚持务实作风,走出机关大院,沉到一线,以真抓实干促进水利“大干快上、提速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