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浙江,开展有辨识度的红十字志愿服务
近日,省红十字会印发《关于在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要求全省红十字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在春节期间广泛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社会化发展,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惠群众、利民生,为我省建设“重要窗口”和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更多红十字力量。
总体要求
动员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投身文明实践,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生命与健康为主要内容,开展具有红十字辨识度的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传播红十字文化,用专业、暖心的服务助力社会文明进步,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
主要内容
聚焦群众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具有红十字辨识度的志愿活动和服务。
一、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引导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参与当地春运疫情防控工作,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 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场所设立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站,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应急救护师、救护员,为春运旅客、出行群众等提供体温监测、人员登记、防疫知识宣传、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以及便民保障等服务;
动员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参与科学文明和关爱生命与健康理念宣传,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护。
二、开展春运暖程志愿服务活动
协同当地文明办,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在车站、售票网点做好购票引导等工作;
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处,为群众提供路线指引、应急救护、 帮扶劝导等志愿服务;
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立休息站,为自驾出行的群众提供茶水、道路保障、咨询等服务;
协助相关机构和单位做好沿途电动车充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开展共建平安志愿服务活动
引导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及其志愿者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向群众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应急救护技能等知识;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共秩序,助力社会稳定;
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在城市人流密集处参与交通秩序维护,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四、开展便民生活志愿服务活动
动员红十字会员、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开展健康关爱和服务保障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咨询、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等;
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到生命教育体验馆、红十字博爱长廊等场所进行红十字文化宣传讲解和引导服务,发挥红十字志愿服务平台和阵地的载体作用。
五、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志愿服务活动
运用直播、电台等线上平台,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加强协调,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进社区、进农村等,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和线下技能培训,引导群众关注生命与健康;
到已配备AED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和高速服务区等场所,进行AED正确使用方法的讲解与示范,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在突发事件中实现“救”在身边。
六、开展为“留浙”人员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发动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走进社区、企业、工地等,开展为“留浙”过年外来务工人员送温暖活动;
为“留浙”过年外来务工人员特殊群体提供代办跑腿等生活保障服务;
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等送健康服务。
七、结合“博爱送万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引导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参加当地“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参与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受灾以及部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家庭的走访慰问,为他们提供暖心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社会化的重要抓手,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方案,联合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融入文明实践
各级红十字会要将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融入当地社会治理,开展精准化、品牌化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全国和省级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县(市、区)要充分运用已进驻中心(站、所)的红十字资源,更好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引导群众。
认真总结宣传
各级红十字会要及时总结此次关爱行动中好的做法和成效,充分挖掘先进典型及其感人事迹,组织新闻媒体,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