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安监局“多举并措”全面开展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仓库危化品特大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衢江区安监局多举并措全面开展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
一是召开“强执法百日行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强执法百日行动的相关精神,动员布置衢江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工作任务。动员会上,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次“强执法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及年内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
二是印发《衢江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明确了这次“强执法百日行动”的行动目标、执法检查范围和重点、执法检查的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衢江经济开发区,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衢江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全区全面开展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 全区各相关单位都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四是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及时组织动员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自查方案,落实自查人员,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做到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等“五落实”。自查自改结束后,及时上报《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和《衢江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自查表》。
五是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各乡镇(办事处)、衢江经济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在本方案下发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在企业自查期间,要进企入厂矿督促检查企业自查工作。在企业自查结束后,根据企业书面自查自改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危险源及仓储管理、生产安全隐患等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强执法百日行动期间,实行信息周报制度,于每周五下午4:30前将本周执法检查进展情况和企业违法行为处理意见报送到区安监局。
六是全面开展隐患整改。在自查自改和执法检查中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三场所一企业”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能落实的,该停产的就停产,该处罚的就处罚,能够现场处罚的就现场给予处罚,加大处罚力度。
七是认真开展督查考核。要结合市安委办督查组抽查的情况,通过明察暗访形式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将适时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走过场、执法疲软、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要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对因执法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倒查追究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