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开展审计报告反映问题联合督查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精神,6月20至22日,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2016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这是我省人大财经委首次组织开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联合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赴上虞区、鄞州区、海曙区等地听取了曹娥江至慈溪(上虞段)引水工程、宁波市饮水用水源保护等项目审计反映问题的最新整改情况,并实地勘查了上虞段河道淤泥清理情况和鄞州区部分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就审计整改涉及事项作了汇报。
督查组肯定了上述地区审计整改取得的成效,并对做好下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的认识。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意识,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审计整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审计整改成效。要以最严格、最有力的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同时,在整改过程中,也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因制度不完善导致问题发生的,要加快完善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对水利工程领域建设、管护职责不明确、机制不完善,水资源生态领域考核、补偿机制缺失等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力争提出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以完善和解决。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作为行政主体,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文书,要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四是要强化整改责任。要严格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切实增强审计整改认识,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加大审计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广仁,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金建培参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