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三举措”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24.06.2016  07:54

 

一是严格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危化品罐区的检测、维护、保养等情况。通过整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发现和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截止目前,已对全县17家危化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数23条,均已完成整改。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县局负责对全县带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由乡镇安监中心负责对零售和票据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到目前为止,已经检查加油站30家,带仓储经营单位14家,另不带存储经营的104家,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目前已对有违法行为的2家经营单位有立案查处。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专项排查。由各乡镇安监中心对辖区内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排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认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和学校有关化学、化工实验室以及学校餐饮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责任,严格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