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深入开展“五水共治”水利项目质量安全检查

25.08.2015  04:22

【本站8月24日讯】近段时间,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滨海新区“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防范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洞头县“五水共治”建设顺利推进,8月20日,洞头县水利局副局长张孚专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建设工地,先后实地查看了环岛西片围涂工程、新城二期河道护岸工程等“五水共治”水利项目,对有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做了具体指导。 

在检查环岛西片围涂工程时,张孚专指出,该工程作为省重点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特别是料场爆破安全管理。同时,参建各方要积极开展消防、防台防汛等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处置机制。 

在检查新城二期河道护岸工程时,张孚专指出,要加强工地进出场人员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防汛物资,深化施工现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完善人员值班和考勤制度。针对新城二期新西河段灌砌石挡墙施工现场发现的振捣不充分、安全警示标志不足、监理旁站不到位等问题,要求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总结会上,张孚专指出,洞头县“五水共治”水利项目虽少,但投资大,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不可马虎大意,各工程项目业主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细心筹划,认真组织各参建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张孚专强调,全县所有在建水利工程要举一反三,一要落实责任,业主、施工及监理单位要切实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二要加大施工力量的投入,抓进度,保工期,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完成各个节点工作。三要保证质量,各施工单位要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各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四要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与监督,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作业,临空面、高边坡等危险区域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