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开展“丽水山耕”品牌认证建设调研

12.12.2016  15:38

      为拓展、提升“丽水山耕”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12月6日-7日,省局陈振华副局长一行赴丽水开展“丽水山耕”区域认证方案研究对接,与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开展座谈,了解“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运用管理情况,探讨研究借鉴“浙江制造”区域品牌建设思路,以第三方认证手段促进“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发展的基本思路、方法和路径。
      “丽水山耕”是全国首个在地级市层面整合全域农业资源的区域公用品牌,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战略、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014年9月,“丽水山耕”正式亮相,成立了丽水市生态农业协会,由协会注册“丽水山耕”商标,并委托国有独资的丽水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营,通过不断提升母品牌“丽水山耕”的影响力,以“母鸡带小鸡”的方式,降低生产主体进入市场的成本,实现子品牌产品溢价,走活扩大农产品有效供给之路。目前加入其中的当地农业企业有142家,涉及当地9大农业主导产业,至今实现销售逾11亿元,产品平均溢价30%以上。
      陈振华表示,省局将全力支持做好“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并指出好品牌需要高品质来支撑,高品质要有高标准来引领,高标准的执行需要国际通行规则来认证,各级质监部门要发挥好标准、认证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作用,固化“丽水山耕”品牌制度,共同推动“丽水山耕”建设。强调在制度建设上,一要注重“丽水山耕”含义的延伸和拓展,突破“丽水”作为地级市覆盖面的概念,以“美丽的山水生产的农产品”为内涵,与“浙江制造”形成工业和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双轮驱动,全面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二要注重共享发展理念,认证认可的成本要与品牌产品的附加值呈正向变动,使得所有的品牌参与者更有获得感,效益更高;三在标准制定上要注重区域特征的体现,标注出“丽水山耕”独特地理、文化、技术特色,形成自己鲜明的品牌符号辩识,使其有别于其他城市区域品牌;四要注重质量经济救济手段,建立“丽水山耕”售后担保或者保险制度,使得消费者放心消费、放心食用。各级质监部门要协调好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各方,把控好时间成本,抓紧申报认证制度建立、完善系列标准制定,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力量,注重龙头企业品牌与“丽水山耕”品牌融合,加快“丽水山耕”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