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全面部署开展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5.09.2015  18:54

                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历来是人员集中出行,交通、旅游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增大的时期。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安委会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保障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求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

二是加强交通运输、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和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一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突出特色渔农村、风景区、客运站点(码头)、舟山跨海大桥等车船密集区域,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客渡船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船舶违规航行等行为。二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对休闲渔船、景区车辆、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三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四要加强对开捕渔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查GPS、AIS等主动安全防护设备的开机情况、渔业作业编组的落实情况;要特别关注帆张网作业船舶的动态,加强气象预警提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三是扎实推进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要求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矿山、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各级督查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

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要求各地区、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