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古村落不能盲目

17.02.2016  09:45

  “乡建潮”是以具有历史文脉传承和文化遗产意义的传统古村落作为开发对象的建设。近年来,古村落发展和保护渐成热点,“乡建潮”成为新的文化产业模式。

  然而,在当下的“乡建潮”中,出现了艺术乡建、旅游乡建、民宿乡建等各类不同的形式噱头。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乡建的过程中,保护和发展的问题同时出现,是先保护还是先发展,这是个复合性命题。

  古村落文化体现的是宗教信仰、营造文化、宗祠文化、家族文化、生态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民风、田园耕读、空间布局、地域差异等组成的村落美学精神,是以“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追求的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在现代“乡建潮”的开发中,必须正确认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才能有效传承古村落的文化遗产。然而,在快速发展的产业热潮中,短短一两年时间里,在经济不发达的区域掀起的“古村热潮”“民宿热潮”“艺术村热潮”并不完全理性和成熟。这是值得反思的。每一个传统古村落都有一个文化魂,乡建必须因地制宜,坚持本土化、生态化、不可复制化、可持续化的发展规律,不能搞“千村一面”。盲目开发改建,违背人文精神,自然和谐之美就会消失殆尽,这样的乡建不是在保护和传承,是在破坏村落文化和农耕文明的遗产瑰宝。这样的“乡建潮”,就仅仅是一次产业跟风。

  健康的乡建发展是村落文化的回归,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推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途径。要让乡村留得住青山绿水,让人民记得住乡愁,“乡建潮”就不能一味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