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开发区一化工企业发生火灾 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08.09.2015  18:32

 

      7日15时33分许,丽水市南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丽水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化工、环保等专家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施救,消防队员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灭火。至当日17时许,现场火势得到控制,23时50分火灾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无危险物品扩散。 灭火救援过程中,丽水市委书记王永康、市长黄志平、市委副书记朱晨、常务副市长毛子荣、公安局局长卫中强、副市长陈重、副市长陈景飞等领导相继到场了解情况,并作出重要指示。 据了解,当天15时33分许,丽水市消防支队接警后,立即调用丽水市周边六个单位19辆消防车、84名消防官兵到场处置,为确保安全,还及时向上级请示增援,温州支队和金华支队在19时后到达现场。 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领导以及化工、环保专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灾灭火,疏导厂区人员安全撤离,在事故周边拉起警戒线,疏散周边企业员工和村庄群众,立即截断火情地以及周边区域的电、热供应。 经火情侦查,发生火灾的南明化工是从事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洗涤剂、塑料制品制造,主要生产医药中间体等精细化工产品,起火部位为精细化工车间一楼。化工、环保专家根据企业提供的物料清单以及环评文件,认定燃烧物为甲醇、异构二甲苯,无剧毒品。随后,消防部门集中调派车载炮利用可溶性泡沫对火场进行围攻,并集中3辆消防车队仓库侧面储罐进行冷却降温,较短时间内控制住火情扩散。 与此同时,安监、环保、医院等部门到场保障,建设部门紧急调用叉车对厂区内罐桶进行疏散转移,使用黄沙疏导消防水进入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处理。 丽水市环境监测站在事发点周边设立5个监测点实时监测现场环境,实时监测大气空气质量。晚19时许,监测结果显示未发现含苯气体。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3层混泥土结构的精细化工车间以及固体原料仓库,火灾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公安部门已启动事故原因调查,初步判断为电焊工操作不慎引发火灾。 开发区领导丁绍雄、洪勇华、罗孝林等,开发区消防、安监、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连夜在现场开展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