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两建设两加大”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七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5〕25号),进入9月份以来,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慈溪市围绕“强基础,抓重点”目标,四举措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实现全市火灾形势和队伍“两个稳定”,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着力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职责的意见》(慈党办〔2015〕35号)及《慈溪市消防安全两类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慈政办发〔2015〕90号)精神,深化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切实推动企业、社会单位、政府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开展针对性地消防安全整治。推动市政府落实宗汉消防站的立项,完成慈东消防站扩建;适时提请市政府对十二五消防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深入调查研究,准确研判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着手起草《十三五消防规划》。
二是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乡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35号)精神,加快推进镇(街道)消防队伍“法制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全面完成镇(街道)政府消防队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城镇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
三是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深化消防检查工作,全力抓好“消安拆违”、工业企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居住出租房屋整治,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对影响消防安全及水源使用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对企业厂房(仓库)围绕“四通一消除”目标强化整治。完成省级挂牌区域(桥头镇、胜山镇)火灾隐患的综合验收工作并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市级挂牌区域火灾隐患单位(白沙路街道、逍林镇)的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同时,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消防网格员作用,切实加强对“三合一”场所、小单位小场所、出租房屋的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进一步强化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继续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
四是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继续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消防宣传工作,特别是对出租房、外来人口集聚区开展针对性宣传。继续抓好社会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社区、村庄、学校、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借助各类媒介,广泛动员和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