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林业局认真做好2015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1.05.2015  12:34

  今年,金华市人大交办市林业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共为9件,其中主办件8件、会办件1件;金华市政协交办市林业局的政协提案共为7件,其中主办件5件、会办件2件。目前,3件会办件已办理完毕,12件主办件已形成答复初稿。金华市林业局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具体举措为: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市林业局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之间加强沟通、增进了解的重要途径,也是市林业局加强自身建设、改善部门形象的良好契机。按照《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网上签收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市林业局于2月6日完成网上签收工作;按照《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一把手”于3月10日签订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承诺书》。根据局领导分工和各处室(单位)职责,局办公室将建议(提案)进行了分办,于3月23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金林办发〔2015〕4号),并成立了局201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各责任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办理职责,确保高效优质如期完成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是注重方法,强化沟通。3月24日,市林业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要求把办理工作定位在办理的实效上,促进建议(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根据建议(提案)办理时限要求,制定了《市林业局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面商时间表》,确定了“面商三步走”办理方法,即加强与人大代表在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的联系和沟通,切实把握建议(提案)意图、吃透相关政策精神、解决代表提出的实际问题。承办建议(提案)的相关处室(单位)立足职责,将办理工作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开拓工作思路,明确哪些是现在可以吸纳的,哪些是下步要推进的,哪些是需做好说明解释的。同时,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以建议(提案)的办理来进一步推进年度工作。截至目前,各承办处室(单位)均完成了与代表(委员)的第一轮面商及答复初稿,计划于5月中旬开展集体面商。

  三是先行先办,限时办结。按照《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须知》要求,主办件原则上须在6月1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会办件原则上须在4月10日前将书面会办意见寄送主办单位。自签收承办建议(提案)后,市林业局本着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的原则,提前办理可行意见。如由吴美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饮用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促进功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几点建议》(婺73号),市林业局于2月组织功能区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了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政策调研,3月修改完善了《2015年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4月形成了《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移民方案》(初稿),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日前已与吴美兰代表进行了电话反馈,代表对市林业局先行先办的做法表示满意。

  四是认真总结,完善提高。根据往年办理经验和今年提案办理工作的实际,市林业局边办理、边反思、边总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针对以往个别主办件超期答复问题,市林业局要求相关承办处室(单位)列出计划、排定时间,分步按时完成答复工作;针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督促检查不到位问题,明确局办公室每半个月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对办结的建议(提案)及时销案,并在每月的局办公会议上通报办理情况;针对办理机制欠完善问题,从建议(提案)办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建议(提案)领办、面商、督促等机制,保证建议(提案)办理的实效。(金华市林业局)